
刘大为,湖南长沙人,哲学博士,毕业于南开大学哲学院逻辑学专业,计算机工学学士。湖南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逻辑学会理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Logic Journal of the IGPL、《哲学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等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主要研究方向:现代逻辑、逻辑哲学、科学哲学(尤其是真理论与悖论、哥德尔定理及其哲学意义、心灵与认知哲学)。
发表论文
“Notes on Type-Free Axiomatic Theories of Positive Truth”, Logic Journal of the IGPL, 2026, 34(1).(SCI收录)
“公理化真理论的标准辨析”,《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24年第4期。
“雅布罗悖论是循环的吗?”,《世界哲学》,2022年第4期。
“论紧缩真理论的保守性困境”,《自然辩证法研究》,2021年第9期。
“公理化真与说谎者悖论”,《哲学研究》,2018年第5期。
“哥德尔定理:对卢卡斯-彭罗斯论证的新辨析”,《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17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真理论的转向:由定义到公理化”,《哲学研究》,2013年第5期。
“公理化真理论研究述评”,《哲学动态》,2012年第8期。(第二作者)
“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和“心灵与机器”的关系问题”,《中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6期。
科研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公理化真的理论前沿与哲学应用研究”(20FZXB014),主持。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逻辑真理论的历史源流、理论前沿与应用研究”(17ZDA025),主要参加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公理化真理论研究”(12BZX059),第一参加人,已结项,鉴定等级优秀。
学术兼职
中国逻辑学会理事
第14届“全国现代逻辑学术研讨会”程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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