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波,江西鄱阳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现为湖南师范大学哲学院、长沙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治理与公共政策实验室讲师、硕士生导师;中国伦理学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理事,湖南省自然辩证法委员会理事;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参与国家、省部级项目多项,在《自然辩证法研究》、《自然辩证法通讯》等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互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伦理丛书》、《社会科学报》等转载。
主要讲授课程:科学技术哲学、技术哲学、工程伦理、自然辩证法概论等。
主要研究方向:科技伦理,技术哲学。
联系邮箱:libo2017@hu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