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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6-06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关于规范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的指导意见(试行)》(湘教发〔2026〕13 号)、《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行发教务字〔2026〕12号)、《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发〔2026〕61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哲学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向玉乔  刘  杰

      副组长:文贤庆

      组  员:肖平、肖根牛、彭婷、刘永春、孙保学、尹哲、黄泰轲、何静、何昊

      转专业前指导和咨询老师:何 昊(88872919)

                       何 静(88872729)

      二、转专业条件

      本次申请转专业对象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学生,含跨学院转专业。

      1、 有《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处发〔2026〕61号)文件中规定不能转专业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入我院。

      2、 申请转入我院本科生报名条件:

   (1)条件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处分,对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或某种专长。

   (2)条件二:至申请截止日在校期间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课程成绩必须全部通过。

   (3)条件三:国家有政策规定的按相关文件执行,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哲学学院学生转出本院不设其他条件,但需要在2026年6月9日前向所在年级的辅导员报备。有意申请转入其他学院的学生自行关注转入学院的条件和要求。

      三、各年级转入名额

专业名称

年级

允许转入人数

转入条件

考核形式

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
和地点

备注

哲学

2024

8

1、转入学生须自愿申请。
2、转入学生通过学院面试考核。

面试

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思想素质

2026年6月16日晚上7点在景德楼中栋415会议


哲学

2025

9

1、转入学生须自愿申请。
2、转入学生通过学院面试考核。

面试

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思想素质

2026年6月16日晚上7点在景德楼中栋415会议


注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各专业最长学习年限为6学年,从进入湖南师范大学的新生报到入学日期开始计算年限。

      四、转入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思想素质等,根据面试成绩及个人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五、学生申请转入的程序及日程安排

    1、学院于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填写《各学院各专业转入学生控制名额、条件等情况汇总表》等报送教务处。并于2026年6月6日至6月8日在教务管理系统设置计划转入人数、转入条件、考核形式、考核内容、时间和地点等,并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上公布转专业实施细则。

    2、拟转入学生申请报名(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1日):采取线上报名、线下确认的方式,于2026年6月9日上午9:00至2026年6月11日下午17:00前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指南请见附件,教务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wglnew.hunn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密码)。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学生登录系统填好相关信息后打印《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系统导出表格为准),符合条件申请转专业的同学,网上报名后于2026年6月12日17:00前直接将附表及成绩单、相应学科校级以上获奖证书等资料提交至我院教务办(景德楼中栋405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3、我院于2026年6月15日根据转专业的报名资格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名单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办暂定于2026年6月16日19:00在景德楼中栋415会议室组织审查通过的拟转入学生(外院转入我院)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思想素质等,根据面试成绩及个人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4、2026年6月18日前学院将同意接收学生的《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5、公示无异议后,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到学院教务办报到,并将学生证交到学院教务办,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交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

      6、学生进入转入专业后一周内因个人原因可向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放弃转专业,经转入专业所在学院以及原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允许回原专业继续学习。

      六、其它事项

      1、擅自转专业将直接影响学生学业和文凭发放。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同意学生转专业。

      2、学生所在专业的界定以新生高考录取简明登记表为准,凡发生与此不相吻合的专业变化均属转专业。

      3、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起按转入学院相应年级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各学院不得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4、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从新生报到入学日期开始计算,四年制本科六学年,五年制本科七学年)完成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修满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才能取得毕业资格;达到转入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才能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学籍异动完成后,学生须在转入学院办理学业成绩和学分认定等事宜,转入学院应根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按照已修课程的内容、修读要求及学分数,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审核后,可将相同或相近的课程进行学业成绩和学分认定。

      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2026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其它未尽事项以最新版湖南师范大学转专业相关文件为准,由哲学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