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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研究》∣肖根牛:道德增强中的个人同一性

发布日期:2021-06-09 阅读次数:

摘要:

现代科学研究表明道德选择不仅跟心理有关,也跟生理有关,道德增强方法通过直接干预生理的方式来增强道德主体的道德水平。但是道德主体在进行道德增强的前后出现明显的性格变化,这对个人同一性带来了威胁。当代对个人同一性标准的讨论逐渐从实在论转向了功能主义,动态的自我叙事时刻在构建个人同一性,能够被自我所体验、理解和认可的新意识内容都会通过意识的解释机制整合进个人的叙事同一性之中。道德增强不同于行为控制,它的前后变化都是主体所预期和认可的,所有新特征都会被纳入个性同一性之中,不存在个人同一性的断裂。朝向道德自我是建构个人同一性的目标。

关键词:道德增强   个人同一性   自我叙事   道德自我


传统提高道德水平的方式无非就是通过道德教育或道德感化,在此种方式之中,无论道德主体是主动还是被动,最后做出道德行为都是主体自由意志的结果,但是意志选择容易受到个人心理和心智状况的影响,导致传统的道德提升方式充满着各种不确定因素。随着现代神经生物学的发展,一种非传统的道德提升方式出现了,即道德增强( moralbio-enhancement) ,它不再通过传统教育的方式对道德主体进行说教,而是通过技术干预的方式来改善主体的心智状态进而影响主体的行为选择,这种道德增强方式给人类道德观念带来巨大的冲击,并衍生出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是主体在进行道德增强之后其道德心理状态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此种前后不一致的心理状态直接关涉到主体是否具有同一性,此问题的回答直接关系到道德增强本身的合法性问题。


一、道德增强的个人同一性争议

传统道德理论认为道德与身体无关,这表明提升道德水平的方向只能指向人的心灵或精神领域,而非人的生理领域。但是随着神经生物学和神经医学等神经科学的研究发现,人类的道德选择与生理存在着紧密的关联。研究人员发现通过对被试者使用一定的医学手段后,被试者的道德状况明显得到改善,比如葡萄糖有助于抵制做错事情的倾向,血清素(serotonin) 能够降低人的攻击性和排他性,心得安(propranolol) 可以减少一些无意识的种族偏见,脑深部刺激( DBS) 可以减缓一个人的攻击性等。〔1〕以佩尔松 (Persson I.) 、萨夫列斯库 (Sa-vulescu J.) 、道格拉斯(Douglas T.) 、拉基奇(RakicV.) 和卡特( Carter S.) 为代表的学者都认为应该支持生物道德增强,虽然他们各自诉诸的理由有所差异,但是基本都认同无论基于主观的自我完善还是客观的社会道德进步,都没有理由反对通过一种技术的方式来增进人类总体的善。

一种道德行为的发生是一个复杂过程,涉及不同的环节和内容,道德增强首先涉及的问题是增强什么内容。佩尔松和萨夫列斯库认为道德增强最重要的是要增强道德主体的道德信条,其核心是增强道德主体的利他性和正义感。〔2〕这实际上指向的是道德主体的道德情感。道格拉斯认为最重要的增强对象不是道德情感,而是道德动机,前者只是后者的表现,只有增强道德动机之后才会提升道德主体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3〕不过拉基奇认为无论使用什么方式来增强道德,都不应该否定自由意志作为道德的基础,道德增强应该建立在自愿选择的前提之下,这样就不会有损个人的自由。〔4〕拉基奇的观点面临一个问题,即如何让道德主体自愿选择生物道德增强的手段,这要求道德主体首先必须认识到选择道德增强是对的事情,这涉及道德认知。所以德拉兹亚(DeGrazia D.) 认为道德增强除了增强道德主体的道德动机之外,还应该增强道德主体的道德洞见(moral insight)〔1〕,这是一种认知能力的增强,它让道德主体在道德增强中认识到选择什么行为是对的。

无论是主张增强主体的道德情感、道德动机还是道德认知,它们都预设一个共同的前提,即作为主体的自我,因为所有的道德动机、道德情感和道德认知都是被自我所体验和把握。自我在当代道德心理学中已不再是康德意义上的先验自我,而是一种心智自主性和自我意识的集合,心智自主性便是行动的发动者,在道德行为中表现为道德动机,而自我意识则是这种自主性在时间之中的连续性和自我体验,若没有这种自我意识在道德行为中的呈现,自主性也不会被体验为自由意志。自我概念最为显著的特征是自我在时间之中的同一性,也正是自我同一性的存在才使得道德行为有归责对象。而借助于生物技术手段的道德增强面临一个问题,即道德主体在接受道德增强后出现明显的道德选择差异,甚至相反的道德选择。此种道德差异现象直接威胁道德主体的个人同一性,道德增强前后的自我是否为同一个自我。如果不是同一的,那会带来道德责任的逃避问题;如果是同一的,它是何种意义上的同一以及靠什么来维持这种同一?

目前学界在关于道德增强中个人同一性的讨论主要存在三种立场: 第一种观点认为通过生物技术手段实现的道德增强危及个人同一性,以约翰·哈里斯(John Harris) 为代表,他从自由意志的角度来看个人同一性问题,认为道德增强之前个人既可为善也可作恶,善对他来说是内在性的,但是道德增强后被试者只能行善而不能作恶,善对他来说只是工具性的,被试者在前后两种道德状态中不具有人格同一性。〔5〕第二种观点就是以德拉兹亚为代表,他并不认同哈里斯的观点,他认为真正的自我本来就不是某种固定不变的心理特质,而是被一系列有组织的、动态的心理特征所影响,个人也会把心理特征的变化整合进人格的叙事同一性中。道德增强后所出现的道德心理变化是被试者所认可和准予的,他会把这一变化纳入叙事同一性之中,自身的个人同一性并未被中断。〔6〕第三种观点就是以舍默尔(Maartje Schermer) 为代表,认为传统的道德说教方式是一种间接的道德增强,个人是一个积极的接受者,而生物道德增强则是一种直接的增强手段,个人则是消极的接受者,道德增强会绕开有意识的反思和推理,个人同一性会受到损伤,但是这并不会改变周围人对他的看法,不会因为他不记得以前所做的不道德行为就认为他变成了另一个人而无需负责,从社会道德地位的角度来看道德增强并未改变人格同一性。〔7〕


二、个人同一性的基础

目前学界所争论的道德增强是否有损人格同一性的问题,其背后预设着更为基础的个人同一性问题,只有先厘清后者才能回答前者。在近代之前对个人同一性问题的讨论主要基于实体学说或实体意义上的灵魂学说,而直接面向经验世界的近代认识论哲学让实体论者越来越难以为个人同一性进行辩护,以休谟为代表的英国经验主义怀疑论已说明这一点。同时,以心理学、神经生物学、脑科学等为代表的现代科学对个人同一性问题的研究转向可观察和可实验的方式。一方面基于传统实体论的径路逐渐被抛弃,另一方面也在积极地寻找新的可靠基础,物理基础和心理基础成为讨论的焦点。但同时新的质疑和问题也随之产生,使得个人同一性能否基于某种固定东西之上的想法引起了持续的争论,这也衍生出了对该问题思考的另一种倾向,即个人同一性的基础不存在固定之物,只能是不固定的或动态的基础。

从总体上来,目前学界关于个人同一性问题的讨论可以分成两派,一派是持实在论的立场,另一派是持功能主义立场。当代持实在论的学者已不是传统实体论者,而是认为个人同一性呈现的是一种个人存在同一性的事实,这种事实既可以是物理事实也可以是心理事实。人虽然在两个不同的时间点之间存在着身体上和心理上的变化,但是他们之间存在着因果连续性,否则就不存在同一个人。但这种连续性理论很难应对裂变问题,假如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可以复制人,某人 A 通过复制技术产生了某人 B 和某人 C,可以假设原本和副本之间在身体和心理上是一模一样的,接下来面临一系列难题,比如某人 B 和某人 C 之间是否具有因果连续性? 他们三者如何确认自己是原本还是副本?他们三者之间是否会产生出差异? 等等。基于实在论立场来确立个人同一性存在明显的理论困难,功能主义者认为应该把个人同一性当作某种功能,是一种个人能够把不同时间之中的心理状况和精神内容进行整合的能力,整合成属于同一个自我。帕菲特对物理准则和心理准则的反驳已经说明了任何诉诸某种固定事实(fact) 来解释个人同一性的想法都是难以成立的,个人在不同时间之中的自我只具有一种松散的连续性,即关系R〔8〕373,借助这一关系 R 个人可以凭借任何原因和过去某个时刻的自己或自己的复制品产生心理联系。

帕菲特的关系R理论表明即使自己在物理上或心理上发生过断裂的问题,比如器官移植、深部脑刺激(DBS) 等,这也不影响个人形成心理的连续性,关键在于自己能够提供形成连续性的理由。对个人同一性的功能主义解释很大程度上已经转变为自我叙事同一性了,因为“不同时间中意识的同一性并非仅仅借助人脑就能够得到解释,而必须依赖于它与主体所拥有的许多经验之间的关系的描述”〔9〕。个人对自身同一的理解必定是处于生活的经历过程之中,不存在固定不变的同一性,不断发生和变化的经验都会对自我的叙事产生影响,基于自我叙事之上的个人同一性也必定是动态的,而且这种动态的自我叙事具有心理学上的根据,德拉兹亚认为叙事的同一性是和心理学与精神病学意义上的人格性连在一起的,此种人格性就是一种动态的、有组织的心理变化系列,这种变化一直在影响人的认知、动机和行为。〔10〕沙克曼(Schechtman M.)进一步地把这样一种心理意义上的组织称为隐晦的自我叙事(implicit self-narrative) ,它和明晰的自我叙事(explicit self-narrative) 相区别,隐晦的自我叙事是一种心理自身的组织活动,在此基础之上才会有一个一个的经验和行动发生,个人才能理解他自己和自己的世界,无论主体是否意识到它。〔11〕115而明晰的自我叙事就是能被自己意识到且被自己建构出来的生活叙事,沙克曼的这种区分就是为了说明明晰的自我叙事和隐晦的自我叙事是不可分割的,而且前者基于后者之上,隐晦的自我叙事之所以能起到此种作用,关键在于意识的解释机制,正是意识不断地把各种意识内容建构成一个有秩序的意识之流,我们才能够体会到心理上的统一。

但是,随着各种人为手段直接干预到人的大脑或心智状态,比如生物增强技术、深度脑部刺激(DBS) 、经颅磁刺激技术(TMS) 、经颅直流电刺激(tDCS) 等,外在的技术干预直接绕开意识的主动反思过程而把信息强加给个人,个人变成一个被动的信息接受者,个人心理和心智状态也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知名神经生物学家林特耶斯(A.F.G.Leentjes) 和他的团队曾经研究过一起通过DBS来治疗帕金森症的案例〔12〕,一位 62 岁的帕金森患者在经过DBS治疗后人变得愉快和放松,但是这种放松逐渐恶化成狂躁,他原先是一个生活节俭的人,治疗后他开始大手大脚的花钱,甚至把自己的房子抵押来换钱,他还买了新车并因发生交通事故而被吊销驾照。他的判断力明显受到损害,也出现一些精神病理学的症状,但是研究人员发现此患者明确否认自己有人格变化,他很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很明显,这样的一种外部干预手段似乎会改变一个人的个人叙事,使得个人叙事前后出现明显的变化,但是这是否意味着个人同一性的断裂呢? 答案是否定的,某种程度的同一性变化本来就是个人叙事同一性的应有之义,比如日常生活中个人遭受重大人生变故后表现出性情大变,但并不会认为此人就不再是同一个人。


三、道德增强的叙事同一性

生物道德增强通过技术直接干预的方式来帮助道德主体做出合适的道德选择和行为,根据神经生物学者加利·扬(Garry Young) 的看法,这种道德增强又可以分为弱道德增强和强道德增强〔13〕,弱道德增强就是通过技术手段来消除主体的道德缺陷,其中包括减少他的反道德情感,提升他的道德认知,增强他的道德动力等,比如某个有种族偏见的人服用心得安之后不再具有种族偏见; 而强道德增强则是主体在生物技术的干预之后增强了道德推理能力,相比普通人来说变得更加明智,能够解决一些自己之前难以解决的道德困境,比如伦理学领域中的“电车难题”。但是,无论弱道德增强还是强道德增强,我们如何知道道德增强确实发生了? 我们会说当事人在接受道德增强之后其道德选择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第三人称角度看也确实看到了如此情况,但并不能确定当事人的选择是一种道德行为而不是一种行为控制,比如接受过深度脑部刺激的人会出现某种与之前截然不同的行为,但不能说他是一种道德行为。

由此可见,道德增强的发生必须有某种衡量标准,这一标准只能是共同的道德规范,而不能是私人意义上的标准。这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从第三人称角度看道德增强者的行为是符合道德规范的,另一方面则是道德增强者本人的行为动机就是为了遵循道德规范,只有这两个方面都满足才能说道德增强后的行为是道德行为而不是行为控制。选择生物道德增强的目的就是帮助当事人做到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而不是决定或控制当事人的行为选择,其中之义包括当事人能够更好地认识或理解道德,并且能够为自己的行为选择提供道德理由。〔14〕只有当道德增强者的行为不但符合道德规范而且能够提供道德理由的时候,我们才能说他实现了道德增强而不是行为被控制或者伪道德行为,他们的反道德情感或偏见并没有完全消失,而是减弱或被理性控制住了。知名神经医学专家塞拉罗(Sellaro R.) 为了验证对前额皮层(prefrontal cortex) 进行经颅电流刺激(transcranial current stimulation) 能够降低对本群体之外成员的隐秘歧视,他找了 60 位对摩洛哥人有偏见的荷兰学生进行测试〔15〕,对他们的前额皮层进行电流刺激之后,发现他们依然记得之前对摩洛哥人的偏见,但是他们现在能够控制住这种偏见,克服了对摩洛哥人的歧视,并且能够对自己的转变行为提供理由。

道德增强区别于行为控制的关键在于它能够为道德增强后的行为提供理由,提供理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道德规范。道德规范是公共的,道德增强者提供的理由若要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起到辩护作用,那这一些理由也必须是公共的。所以道德增强者的理由只能是来自道德增强之前的个人生活经历。道德增强并不是改变个人的认知结构,而是增强自己的认知能力或者控制自己的认知偏见,不存在认知过程的中断,就如塞拉罗教授的实验所展示的那样,参与实验的学生并不是中断了自己的认知过程,而是通过电流刺激之后用自己的理性能力压制住了自己的偏见,提高了自己的认知控制能力。所以道德增强并不会改变个人的叙事同一性,反而是以自己的个人叙事为前提的。只有以个人叙事作为自己理解的来源,道德增强之后的行为才是可以理解的,才是可辩护的。统一的个人叙事历程就是道德增强者的理由空间,它是个人通过生活实践逐渐形成,这一理由空间必定也在不断地扩展,但不会发生中断。

个人在生活历程中会不断出现新的认知、情感和意志的内容,这些都会成为个人叙事的新内容,正因为个人叙事始终都是处于动态的,它随时能够把个人心理和大脑的新特征整合入个人叙事之中。对于道德增强中出现的前后两种相异甚至相反的心理状态和行为选择,其面临的问题是它们能否相容于同一的叙事过程? 在道德增强过程中,虽然个人叙事过程出现了剧烈的变化,但不变的是自我的自主性,任何个人叙事的变化都是在自主的自我所认可的前提之下,自我所体验到的真实性是同样的,个人的叙事同一性依然存在,只不过是增加了新的叙事内容。正如德拉兹亚所言,新的特征、偏好或价值能否成为明晰的个人叙事的一部分,取决于两个条件: 一是个人是否认同这些新的特征或意愿; 二是个人是否支持它们的来源。〔6〕所以,不管这些新的体验内容是来自间接的心智反思过程,还是来自直接的道德增强,只要认同这些变化内容,它们依然是可以纳入个人的叙事过程,个人叙事的同一性也依然存在。


四、个人同一性的道德基础

个人同一性的另一面是自我认同的问题,自我认同的确立必定是在自我同一性的形成过程之中,其关键是自我概念,追问个人同一性的基础何在的问题实质是在追问自我概念是什么。洛克从心理经验来确立起自我,最后的结果就是把自我定义为意识领域的东西,正因为意识之流的涌动导致自我难以找到一个固定之锚,这也就是为什么记忆难以成为个人同一性的标准。自我从来就不只是意识领域的个人体验,他首先是存在于时空之中的生活主体,正是因为自我在历史过程中的生存实践,才源源不断地往大脑输送意识内容,所以对生活历史的描述才是确立起自我的来源,这也就奠定了自我叙事才是个人同一性的基础,正如麦金泰尔所说:“这个自我概念的统一性存在于一种将出生、生活与死亡作为叙事的开端、中间与结尾连接起来之叙事的统一性中。”〔16〕260但是,这样一种个人叙事是何以可能的呢? 它的基础是什么? 回答这一问题的前提是我们将往何处去,没有这样的方向和坐标,个人叙事是难以具有统一性的,也就难以展开。按照查尔斯·泰勒的看法,自我认同的坐标就是善,就是道德的自我,我们只有在道德的地图中才能找到自己前进的方向,人生中各种不相干的片段和经历才能获得意义,个人的认同才能最终被确立起来。〔17〕73所以道德自我才是个人叙事同一性的基础和目的。

对个人同一性与道德之间关系的追问并不限于传统哲学,它也进入了当代道德心理学的研究视野。道德心理学家斯特明格(Strohminger N.) 和尼克尔斯(Nichols S.) 做了一项关于个人同一性的影响因素的道德心理学实验〔18〕,其由五个不同情境的实验构成,分别是: 大脑创伤后进行大脑移植,服用改变心智的药品,灵魂进入他人身体,人体死后灵魂转世,遇到几十年未见的朋友。斯特明格和尼克尔斯为这五个实验挑选了 100 至 300 个数量不等的志愿者来想象哪些因素影响了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打分越高的因素代表影响一个人的同一性程度越大,他们列出的影响因素包括: 性格、记忆、偏好、识别能力、自控能力、欲望、道德等。通过研究发现,在这五个实验中打分最高的无一例外都是道德因素,其次是性格、记忆和欲望等方面。换言之,普遍认为一个人失去道德观念会使得他跟原来的自己最缺乏同一性,这会导致自己无法与他人进行互动,个人的社会交往活动也将寸步难行,因为道德是人之为人的基本价值,是个人保持同一性的前提条件。由此不难理解,即使人在生活中遭遇过重大变故后似乎变成另外一个人,但是自我都会把这种剧变整合入个人的生活叙事之中,但都是在个人的道德是非观念的指引下,个人的生活叙事朝向道德目标前进。

因此,约翰·哈里斯对道德增强的质疑是不成立的,哈里斯认为道德增强之后只能为善而无法为恶,由此损害人的意志自由和个人同一性。在此,哈里斯把逻辑问题和现实问题混为一谈,个人意志在逻辑上确实有为善的自由,也有为恶的自由。但是在现实情况中,个人作为社会成员并不是把为善自由和为恶自由置于同等位置的,而是不断地促成道德行为的发生而抑制作恶的倾向,个人的教化过程就是自我不断道德化的过程。自由意志并不是任意行事,而恰恰是对自然偏好的克服且对公共道德规范的自愿遵守,哈里斯所谓的作恶自由实际上是默认自然本性的偏好可作为行动的准则,这并不是意志自由的实现,反而是意志被自然本性束缚的体现。个人在道德生活中并不会把作恶当作一种自由的展现,而是视为一种需要被克服的问题,而且社会的交往规范也是基于向善的基础之上,个人的同一性正是在这样一种不断向善的过程中形成,这决定个人同一性必定是处于动态的整合过程之中。由此可见,选择道德增强并不会有损个人的同一性,而是可以帮助个人同一性朝着向善的方向更有利地形成,这也是人类不断进行道德教化的目的。

有些保守人士认为道德增强后的行为是一种外在强迫之下的结果,而不是一种自主的道德行为,这会损伤个人的同一性。实际上,他们误解了两个问题,其一是认为传统的道德增强的方式是完全无外在强制的自主行为,其二是把自主性当成一种不变的心理实在。现代心理学已经通过大量的实验研究表明,传统依赖说教方式的道德增强并不是完全自主的行为,外在的说教方式首先一定会对个体的心理形成一定的压力,这种压力会通过意识的解释机制把它转变成为个体做出道德行为的动机,只是这种压力在不同个体身上存在程度差异,比如在儿童身上这种道德说教对心理形成的压力会很明显,有时甚至成为道德强制,这种道德强制与选择增强技术之后的道德增强之间并不存在质的差别。〔1〕366所以,从个体朝向道德自我的进程来说,生物道德增强与传统道德增强只是提升个人道德水平的两种方式,不能因为道德增强是外在的技术手段就排斥它,现代社会已经出现了各种增强技术的运用,人们也逐渐习惯它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道德增强技术也是这样一种意义上的现象。


结 语

传统的道德教育方式只是一种间接的道德增强方式,这并不足以有效解决人类面临的全部道德困境。增强技术的出现让人类拥有另一种解决方式,即通过技术的方式直接干涉人类的心智或大脑状态,绕开心智的反思推理过程而直接改变道德心理,让个人可以做出不同的道德选择。这种直接改变个人道德心理状态的方式似乎会改变个人的同一性,但是个人同一性本来就是处于一种动态的自我组织过程之中,所有新出现的经验、意识和心理状态都会被自我所体验和理解,然后再整合进个人同一过程之中,否则它们将不会出现在个人的叙事过程。正因为道德增强之后的所有行为都是自我认可的,不存在道德增强前后两种不同的人格,只不过是人类选择一种全新的同时也是更有效的方式来面对道德困境,这需要我们保持更开放的心态来面对道德增强。



作者简介:

肖根牛,哲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暨哲学系讲师,主要研究英美哲学及科技哲学。

文章来源:《自然辩证法研究》2021.05